认证内容:
鉴别国(境)外颁发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机构的合法性;甄别国(境)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证书的真实性,对国(境)外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层次提出认证咨询意见;为经认证的国(境)外学位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认证证书。
认证范围:
1. 外国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及以上层次学位证书;
2. 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位证书;
3.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的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